「乖乖」产品遭劣油污染 顶新判赔978万元

2014年爆发劣油事件,「乖乖(五香口味)」、「孔雀香酥脆(香鱼口味)」被查出遭顶饲料污染,乖乖公司因此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判顶新要赔978万余元。(本报资料照片

2014年爆发劣油事件,乖乖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受顶新制实业进口越南饲料油波及,受有商品下架、报废、营业损失,因此提告向顶新求偿5872万余元。台北地院今(24日)审结,判顶新应赔偿978万余元,可上诉。

顶新制油公司表示,已提出多项新证据证明油品来自健康无病猪只,为可供人食用食用油,会持续争取清白,本案则将于收到判决后与律师研议上诉。

乖乖主张,乖乖与顶新成立油品买卖契约,顶新提供的油品应符合食安法规定,却被查出使用越南进口的饲料油制成精致猪油卖给乖乖,导致「乖乖(五香口味)」、「孔雀香酥脆(香鱼口味)」产品受污染,只能回收、销毁、重新上架。

乖乖指出,各通路商办理回收、销毁作业,使乖乖受报废损失、报废运费所失利益、通路商处理费用罚款、重新上架费用共2243万7465元损害,另此事经食药署公告媒体披露后,造成广大消费者对乖乖产品产生疑虑,致营收锐减,受有3470万4887元营业损失;另顶新还有185万8972元购油价金未退还。

法官认为,顶新时任董事长魏应充高层,经刑事判决认定违反食安法确定,而顶新明知上游厂商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脂品质有疑虑,仍加以购入,精炼后贩售给乖乖,已违反双方契约,乖乖当然可以求偿。

但法官指出,乖乖下架的商品并非全数使用顶新油品制成,进货比例顶新占48.2%、强冠占51.8%,因此报废、下架等相关损失金额应酌减为48.2%;营业损失部分,依现今国民教育、智识程度,应可辨识未受劣油污染的产品,故参考销售资料、同业利润参数,经重新计算下架商品部分的净利后也予以酌减,总共判赔978万96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