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法官后首次开庭 顶新油案检辩激烈攻防

▲顶新越南猪油案二审法官后首次开庭检辩激烈攻防。(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顶新越南猪油案二审换法官后今(21)日首次开庭,除传唤下游厂商担任证人之外,检辩双方各自提出有力证据进行攻防,但台中高分检提出「越方提供越南食用油脂合格制造商清单」,直指顶新上游大幸福公司不合格,遭顶律师戳破驳斥,指检察官函文的解读有误,该函文其实是2014年9月台湾禁止越南进口之后的行政备查文件,名单载明的是事发后仍要出口到台湾的厂商登记名单,跟合格与否毫无关系!

检察官今天提出的论告书指出,「越南迄今登记输出台湾的越南食用动物油脂生产厂商,仅有黄德富一家」,以此证述大幸福公司的油品非供人体食用,但顶新律师指出该证据证明力有问题,不仅检方曲解了函文内容,将厂商申请名单误以为是合格名单,函文原文更没有食药署提供中译文中的「合格」二字,翻译显然有问题。此外,顶新律师也强调,该函文也再次证实越南油脂的主管机关,地方单位是「农业厅」,中央是「农业暨农林发展部」管辖,检察官当初以越南工商部函文指摘顶新进口饲料油,但工商部其实并非实际主管机关,此次函文与台中高分院今年初向越南官方查证之结果相同,证明检察官办案查证时完全问错单位,因此得到的答案也不足采信。

至于大幸福出口到台湾的油品品质如何,顶新提出主管机关越南农业部出具的函文说明,越南官方认定品质优劣与否,采信的是越南政府授权之实验室、按越南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而大幸福公司委托检验的Vinacontrol公司就是经过越南政府认可之检验机构,农业部也证实Vinacontrol公司有能力判断动物油脂是否符合越南食用标准。因此,大幸福公司油品已通过检验,就能证实油品可供人体食用。检察官一再强调大幸福公司没有生产执照一事,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辩护律师也提出函询胡志明市农业厅的回复说明,确认大幸福是贸易商,无须取得食品安全条件合格生产厂商证书

检方今日还提出一份辅大食科系执行卫福部的「劣质油品对健康影响暨油品检测技术开发」研究报告,指出顶新油脂具有潜在危害人体健康的杂环胺(Has)及胆固醇氧化物(COPs)等。顶新律师强调,COPs胆固醇氧化物为油脂与空气接触后自然产生物质,国家并没有制订标准,且顶新的原料油从2014年扣押以来便一直与空气自然接触,必定产生氧化结果,拿已经因时间与环境破坏的油品跟目前市售油品相较,并不公平,检验结果也没有参考价值

另外Has杂环胺则是蛋白质高温自然产生的物质,顶新自越南进口的原料猪油,其制作方式与国内各厂商相同,即以明火熬制而成,日常居家烹调时也会自然产生该物质,国人最热爱的烤肉、串烧也一样会产生,建议如果检方对于烤肉、串烧、居家烹饪都能产生的物质有疑虑,可以建请卫福部订出国家标准,切勿刻意使用科学专业名词恫吓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