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越南油案更审开庭 律师感性告白盼法官公平审判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顶新越南油案审判决去年出炉,部分上诉发回更审,台中分院一审今(4日)开程序准备庭,被告魏应充陈茂嘉等人辩护律师除在庭上提出多项未曝光的新证据证明进口的越南原料油品质外,一名新加入的律师则在庭上有感而发说,自己要接案前曾因负面印象有过挣扎,调查后才发现顶新在其他油品案件其实是被害人,越南油案也没构成犯罪,恳请法官给予公平审判的机会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资料照/记者李忠宪摄)

这名辩护律师今天在庭上,一开始就感性指出,他是新加入的辩护律师,当初要接案前曾有过挣扎,因为自己对顶新也有负面印象,但调查后才发现顶新公司在其他油品案件其实是被害人,大统长基混油案中,法院不仅判决顶新制油与员工无罪,也判决大统长基公司等应该赔偿顶新制油7725万余元。

强冠馊水油案中,律师说,法院判决强冠公司、叶文祥等应该连带赔偿味全公司1亿多元,强冠的上游厂商郭盈志等人也被判决赔偿味全公司1亿多元确定,但是这些后来才由法院厘清资讯民众已不在乎,顶新其实受到很大误解,就连目前审理中的越南油案,顶新及被告魏应充等人也没有从事任何犯罪行为。希望法官能调查新证据,给予公平审判。

律师指出,顶新当初从越南进口油品,缴交20%的食用关税、也经卫福部抽验等官方规定程序进口油品,但检方以越南工商部的函文等事证,认定顶新从大幸福公司进口的油品,不具备人体食用的安全卫生标准全案一审判决无罪、二审判决魏应充15年、其他被告8到11年不等,去年三审驳回顶新及被告的部分上诉,部分发回。今天针对发回更审的部分进行程序准备庭。

顶新的辩护律师今天主要提出新的公文证据,证明越南当地家庭养猪户也受到越南政府严格管理。前审判决认定「家庭养猪户」可能未受管制而有病死猪流入市场的疑虑其实并不存在。另外,律师也提出新取得的胡志明市农业厅函文,证明大幸福公司并不是出口水产品」的业者,依当地规定本来就不会核发「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前审判决因为大幸福公司没有该证书,而认定大幸福公司的油品不可供人食用,应有误认。

检方今天在庭上则未提出新说法,延续上诉书立场。今日的程序准备庭傍晚5时许结束,法官择订庭期续行准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