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审判首例 律师跨海远距开庭
6月27日视讯审判特别条例正式实施,台湾律师张宸浩因事前往大陆上海饭店隔离中,7月8日他也用视讯系统莅庭,成为首位人不在台湾「跨海」开庭的律师。(张宸浩律师提供)
《视讯审判特别条例》6月27日正式生效施行后,全台法院因新冠肺炎疫情三级警戒,可采用视讯审判,避免群聚成为疫情破口;律师张宸浩因事赴大陆在上海饭店隔离中,8日他使用视讯系统开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成为首位人不在台湾「跨海」视讯开庭的律师。
目前施行的视讯特别条例规定,扩大远距视讯包括电子传送押票、延押裁定、处分书、旁听等,诉讼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要远距开庭;视讯开庭司法人员要穿法袍,法庭采用延伸法庭型、远距型及混合型3种。
已通过大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格的张宸浩,上周前往大陆上海,饭店隔离期满后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结束后可取得大陆律师执业资格。他是高雄大学法学硕士毕业,也是台湾执业律师,他的兴趣非常多元,有写文章及旅游、美食、潜水、摇滚乐,并常举办各类型的派对,跑跳交朋友。
张宸浩8日在脸书贴文表示,「历史性的一刻,我的一小步台湾司法史的一大步」,他说自己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次律师跨海视讯开庭,也就是律师以诉讼代理人身分,没有进法庭、直接在法庭外,穿着律师袍跨海跟法院连线开庭。
庭后,他也把跨海视讯开庭的心得与网友分享,他说为了提防讯号不好断线离线的问题,也请受雇律师一同担任代理人,并且一同上线在台南地院、台北和上海同步连线,这也堪称是另一创举。
张宸浩解释,假如他视讯开庭因讯号问题真的离线了,还是有律师可以继续开庭,且他到上海以后,在台北已经请了律师和助理,可以同步的处理台北的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