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案第9次开庭辩论终结 律师主张台湾法院没有审判权

孙安佐被控制造手枪未遂罪,士林地院第9次开庭,辩护人称此案台湾法院没有审判权。(图/李文正摄)

艺人孙鹏、狄莺之子孙安佐2018年1月在美购买枪枝零件,还呛要开枪扫射学校,被控恐怖威胁、非法持有犯罪工具罪,返台后检察官依制造手枪未遂罪起诉,士林地院15日第9次开庭,因美国法鉴定人林志洁报告对检方不利,检察官论告时提出YouTube枪枝加工影片,认为孙持有的枪枝,已属组装枪枝零件,但辩护人则称,持有手枪零件属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没有审判权,建请法院判决公诉不受理。

公诉检察官指出,孙安佐在美涉犯持有犯罪工具,属于联邦刑事犯罪,包括1607发子弹、1把手枪,但因子弹的罪比手枪更为严重,检察官因认罪协商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并非因犯罪嫌疑不足而撤回起诉。

检方提供YouTube的组装教学影片,因在美贩卖枪枝零件属违法行为,厂商只卖出80%的下枪身,而且没有板机等物品,孙购得后完成钻孔,并起打通的枪管,只差装上滑套、枪管就是1把完整的手枪,在美组装后认定是Firearm。

但辩护人称,起诉制造手枪未遂罪,并非起诉持有手枪,依美国法规定制造手枪,必须是商业行为才有处罚,若持有下枪身、零件部分,在台湾虽违法,却是3年以下的刑责,依法法院并没有审判权,而且鉴定人林志洁的报告,认为孙在美国并没有商业行为,并没有触法。

孙安佐在辩论终结前称,美国检察官撤回持有犯罪工具罪是指「十字弓」,并非手枪,在台遭起诉持有枪枝罪「是不对的」。开庭历时3小时,孙鹏全程陪伴,离开时不发一语,法官谕知2022年1月2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