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23次准备庭终于要审了!妇联会附随组织案8月底言词辩论

妇联会主委雷倩今受访。(图赖佩璇摄)

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不满被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为国民党的附随组织进而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历经23次准备程序庭,今准备程序终结,定8月26日上午10点进行言词辩论,将辩论四小时,预计当日言词辩论终结,择期宣判。

妇联会因无法交代劳军捐流向,2017年与内政部、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展开协商,三方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备忘录,包括妇联会愿捐343亿元给国库,旗下四个基金会将完成董事会改选,纳入社会公益人士等,并于一个月内签署行政契约。妇联会2017年1月31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投票决定不签行政契约。

党产会则在2017年2月1日认定妇联会为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妇名下财产,包括385亿元立即被冻结,须经党产会同意才可动用。党产会指出,认定原因为妇联会主要人事、财务、业务,曾被国民党实质控制,且未以相当对价脱离国民党实质控制。妇联会不服提起行政争讼,已缠讼近7年。

妇联会主委雷倩今受访表示,第一,历经23次的准备程序,也就是说过去7年以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详细地尽职权来调查,妇联会是否属于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到目前为止,党产会从未指出妇联会由国民党附随组织脱离成为不是附随组织,这是本案中极为重要的争点。本会当时认为自己从未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自然没有脱离可言,而党产会如果要硬加一个帽子说妇联会曾经是附随组织,而今天不是的话,党产会势必一定要说明妇联会是何时脱离。

第二,按照当时的立法意旨及大法官释字第793号解释,都说党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是没有违宪的,那既然没有违宪,整个法律规范的要件,都必须要符合。妇联会并不符合这个法条的法律要件,因此,本会从实质上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并且没有任何脱离的讨论可能性。再者,在整个程序上面,也没有看到党产会提出任何有关此部分的正面举证。

举证责任是诉讼中相当关键的问题,而举证责任在党产会做出行政处分之前,并没有被倒置或减弱的,这个是党产条例是否合宪的重要争议。但是在党产会做成处分之前,举证责任并没有倒置或减弱。因此,党产会必须要尽举责任说妇联会曾经是附随组织在某个时间点脱离的这件事情,但在23次的准备程序中完全没有建立。

雷倩表示,妇联会在就23次开庭后,仍旧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非常尽职权调查一切细节,每一个问题妇联会都是直球对决地回应,而且每一个问题都做详细会内资料的爬梳,并且在法律上找到适合适用的法律争点,因此对于将要来临的言词辩论具有充分的信心,并且对本会有利判决也是有充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