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钦惩戒案 惩戒法院召开言词辩论庭

石木钦。本报资料照片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被控富商翁茂钟不当饮宴,及买股票赚进逾2千万,前年请辞,案经监察院弹劾后,惩戒法院职务法庭由3名职业法官及2名参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在本月29日召开言词辩论庭,并配合防疫以延伸法庭供旁听。

因应新冠肺炎的防疫措施,惩戒法院借用台湾高等法院刑事专一法庭开庭,但不设旁听席,另于司法院一楼多媒体简报室设延伸法庭,开放记者旁听席12席,民众旁听席8席,旁听证依规定核发。

延伸法庭非经审判长许可,不得使用3C产品拍照、摄影录音录影;且旁听者进入法庭大厦采实联制,并应自备及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以酒精消毒,每人保持1.5公尺社交距离

石木钦的惩戒案,上届监委未通过弹劾,但去年监察院次召开弹劾审查会,以12比0票通过弹劾、移送惩戒,并依惩戒法院职务法庭新制,由3名职业法官与2名参审员共同审理

对此石木钦曾表示,上届监委就曾提案但未通过弹劾,本届监委不顾他提出有利证据,只凭想像罗织轻率通过弹劾,且对法律明文规定「从旧从轻」10年的追惩时效,置之不理,本案是「为了弹劾而弹劾」,新任监委沦为政治打手,他深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