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法院法官退休 3司法官惩戒案更换合议庭成员

惩戒法院法官苏振堂退休,3司法官惩戒案更换合议庭成员。(本报料照片)

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涉与富商翁茂钟不当接触案,惩戒法院职务法庭第一审去年底将石木钦判罚俸1年共354万多元,上诉后,因惩戒法院法官苏振堂19日退休,第二审的合议庭成为改由审判长李伯道、受命法官林瑞斌及法官吴三龙、王梅英、帅嘉宝5人共同审理。

另同样涉及翁茂钟案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郑小康,职务法庭第一审改由审判长吕丹玉)、受命法官蔡惠如及陪席法官汪怡君,参审员丘彦南 (台大医师)及参审员黄怡碧(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审理。

另一名涉案的前检察官罗荣干,职务法庭第一审改由审判长吕丹玉、受命法官蔡惠如及陪席法官汪怡君及参审员王珮玲(暨南大学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学系特聘教授)及参审员林明锵(台大法律学院教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