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酒驾被诉 惩戒恐罚薪4个月
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张轩豪酒后驾车,法官评鉴委员会15日决议将他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罚款月俸4个月。(本报资料照片)【禁止酒驾。饮酒过量,有害健康。】
宜兰地院法官张轩豪酒后驾车,遭检方依酒驾公共危险罪起诉,刑责部分正由法院审理中;这件司法丑闻,宜兰地院向法官评鉴委员会请求个案评鉴,法评会考量张坦承违失、深感愧疚与自责及表示深自反省,15日决议将他报由司法院移送职务法庭审理,建议罚款月俸4个月,约60万元。
据了解,张轩豪是司法官学院37期结业,1999年到宜兰地院任职,担任民事庭法官并兼办宜兰简易庭事务。他在2024年8月19日下班后,开车从宜兰地院停车场离开,当晚8点44分,酒驾行经宜兰市环市南路、县政二街交岔口打算左转,但还没开到岔路中心,就抢快转弯占用对向车道,遭巡逻警员拦下盘查。
员警因闻到张的车内散发酒味,要求他下车酒测,结果酒测值超标高达每公升1.05毫克,涉犯《刑法》公共危险罪嫌,案经宜兰地检署检察官侦结起诉,宜兰地院请求法评会对张轩豪进行个案评鉴。
法评会认为,张确有酒后驾车涉犯刑事法律情事,行为不检且有损司法形象,违反《法官法》及《法官伦理规范》且情节重大,所为将导致公众丧失对其职位的尊重与执行审判职务的信赖,并损及机关信誉与司法形象,为维护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应付惩戒。
法评会审酌张的酒测值甚高,他涉犯公共危险罪嫌且经司法院予以停职处分,可预期将来有相当刑责等情况,昨日建议惩戒罚款现职月俸总额4个月。【禁止酒驾。饮酒过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