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修法达成共识 汽机车处罚分流严惩

▲立法院长苏嘉全。(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立法院长苏嘉全26日主持道交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党团协商,会中朝野达成共识汽机车酒驾处罚分流机车初次累犯可罚新台币9万、汽车则罚12万元,同车连坐方面,酒驾同车乘客最高可处3000元罚锾。

苏嘉全上午受访时表示,今日上午将进行各版本政党协商,有共识的会再协商作定案,没有共识的请各党团提出版本,各党团必须为自己提出的版本负责,今日会将酒驾处理完毕。

依据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35条第1项规定,汽车驾驶酒精浓度超标可处新台币1.5万元至9万元罚锾,机车驾驶酒驾初犯处1.5万元至9万元罚锾;经朝野立委讨论后,汽车酒驾初犯处3万元至12万元罚锾;第二次酒驾处12万元罚锾,机车驾驶酒驾初犯处1.5万元至9万元罚锾,第二次酒驾处9万元罚锾。汽、机车第3次酒精浓度超标起,按第2次裁罚基准再加9万元,之后依此类推,汽机车酒驾处罚分流。

同车连坐方面也于会中达成共识,驾驶经检测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标准,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年满18岁之同车乘客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但年满70岁、心智障碍或汽车运输业之乘客则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