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LED头灯先等等!交通部拟修正LED/雷射头灯规范
将卤素头灯改装成 HID 或是 LED 灯组想必是不少用车人的改装项目之一,不过为避免过度的溢光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扰,现有法规对原厂配件的新车或是坊间贩售的 HID 灯组都有明确的安全审验规范,但是对较新技术的 LED 头灯则是难以严管。
面对技术的发达,现今已经有很多新车即配备 LED 头灯,同时售后相关的改装品也越来越多,然而交通部为了防止更多造成用车环境困扰的灯组推出,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 23 条附件 15,变更气体放电式 (HID) 头灯以外之发光二极体 (LED) 头灯之登检、换照作业原则,法规生效后将比照 HID 头灯作业原则办理。
这则预告道路交通安全规格修案内容也指出,108 / 7 /1 前已改装 LED 头灯的车主,不需要出示购买的灯组安装证明与统一发票,但无论是光型、亮度与高度都必须合乎头灯的检验规范才算合法。而 108 / 7 /1 后申请加装 LED 头灯者,须有汽车车厂出具改装证明文件,审验标准同为 HID气体放电式头灯所订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