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法官翘班钓鱼种花还报加班 惩戒法院罚款薪俸1年

法官翘班钓鱼种花惩戒法院判决罚款1年。(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遭检举时常溜班去钓鱼、种花,还不实申报加班费用,司法院搜证后,决议将他送监察院议处,监察院最后以9票全数通过弹劾,并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惩处。职务法庭在25日宣判,判决将他罚款现职月俸1年,约220万元。可上诉。

本案因台南地院接受检举,发现朱中和上班时间常常找不到人,疑似溜班去钓鱼、种花、种水果,另外检举内容也怀疑他浮报加班。政风单位受理后,针对朱中和跟监搜证完毕,由台南地院送司法院人事审议会审议。人审会认为朱中和经常于正常上班时间不假外出,从事钓鱼、种菜等与公务无关之活动,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相关规定,且具常态性,违失情节重大,决议迳行移送监察院审查

监察院调查后,在去年5月间做出弹劾。在监察院的弹劾文中指出「讵渠于正常上班时间不假外出,从事钓鱼、种菜等与公务无关之活动,且具常态性,并加班不实,已严重违反法官法、法官伦理规范所定保有高尚品格、谨言慎行义务。」「被弹劾人朱中和身为法官,未能本于自律精神,戮力从公,保持敬业精神……未能谨言慎行,行为不当,损及司法形象。被弹劾人朱中和上开违失事证明确,情节重大。」监察院将朱中和送惩戒法院惩戒。

惩戒法院在25日作出判决,认为朱中和违失情节重大,因此判决罚款,罚款总额为现职月俸1年。据了解,朱中和前阵子因病复健而停职,目前已经复职,担任台南地院行政诉讼庭的法官,月薪约18万余元,因此这次罚款1年,金额约为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