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审会决议 副秘书长周占春调任惩戒法院法官

司法院大楼。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院副秘书长周占春因先前担任法官学院院长等司法行政职,依法官法规定6年须回任审判工作,司法院人审会14日决议,周调派惩戒法院法官,另高雄高分院院长由桥头地院院长简色娇升任,金门高分院院长陈真真调派花莲高分院院长。

司法院办事法官兼副厅长黄莉云派任桥头地方法院院长,最高法院法官魏大喨升任庭长,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胡方新升任庭长。士林地院院长苏素娥及最高法院办事法官苏芹英、吴青蓉、陈静芬、朱瑞娟、杨力进、刘兴浪、杨智胜调任最高法院实任法官。

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长许瑞助及最高行政法院办事法官李玉卿调任最高行政法院实任法官;司法院司法行政厅厅长许纹华调派最高法院办事法官,高院庭长黄斯伟、林婷立调派最高法院办事法官,

最高法院办事法官徐福晋、陈丽玲、李瑜娟、邱璇如、李丽珠、江翠萍、汪梅芬,及司法院办事法官兼副厅长黄洁茹、法官学院主任秘书赖惠慈及高院法官黄明发、胡宏文、邱景芬、林庚栋等17人调最高法院办事法官。

再任法官吴祚丞派代为高院法官,再任法官康存真派代为新北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