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决议 派任2离岛院长

司法院大楼内部照片。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27日开会后决议,台中高分院法官杨国精派任为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另台南高分院法官兼庭长陈连发,派任为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司法院办事法官陈思帆以原职调派司法院任研究法官。

另高等法院法官刘素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杨坤樵、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长李小芬、法官廖晋赋、邱士宾、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珮婷、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长萧锡证、法官刘育琳等8人以原职或新职调派司法院办事。

高等法院调最高法院办理审判事务法官石有为、黄书苑、高等法院调司法院办事法官刘又菁等3人,派任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台中高分院法官黄彩君、陈得利、张智雄、郭瑞祥、台南高分院法官黄玛玲、张季芬、林逸梅、高雄高分院法官施柏宏等8人为同院法官兼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