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调查石木钦案 20名法官涉案7人送惩戒13人议处

司法院公布石木钦案后续调查,并将7名法官监察院议处 。(图/记者罗志华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法院18日公布前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不当饮宴案后续调查,调查20名现职、退休法官,包含优遇大法官蔡清游最高法院院长林奇福等人,均有违失情节。其中包含林奇福在内的7名法官,在受理当事人案件时,还与当事人有不当饮宴、收礼等行为,或是过于频繁不当接触,因此司法院决定将这7人全送监察院议处。

遭调查属实却有不当接触的的20名法官中,除蔡清游、林奇福外,还有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颜南全吴雄铭、花满堂洪昌宏,前最高法院法官刘介民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林金村尤丰彦,前台南分院法官曾平杉陈义仲黄昆宗,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前台南地院法官苏义洲;另外还有目前在职的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陈世淙、最高法院优遇法官兼庭长谢家鹤,惩戒法院法官洪佳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郑小康陈金围,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

这批现职、退休的法官,在司法院调查中,都曾与石木钦案中的富商翁茂钟不当接触,包含与翁本人或委任律师饮宴、球叙、收受礼品衬衫夹克保养品)等等。其中司法院认定的违失情节重大,是指购买翁男公司股票,或承审翁男案件的法官竟与翁男接触,抑或太过频繁接触。在司法院的调查中,这批法官均无购买翁男公司股票。

但林奇福、颜南全、吴雄铭、苏义洲4名法官,均承审过翁男相关案件,且有不当接触。其中林奇福不当接触达22次、收受衣物5次、收受营养品10次,颜南全分别为「18、8、4」次,行径均甚夸张。另外没有承审过翁男案件,却频繁接触者为曾平杉、陈义仲、林金村3人,3人经调查的次数分别为「23、4、3」「16、6、2」「15、6、1」,司法院认为7人均违失重大,提报人审会决议送监察院议处惩戒。

另外包含蔡清游在内的13名法官,均无承审翁男案件,但都曾与翁男或其律师饮宴、球叙、或收受礼品(衬衫、夹克、保养品)等等,司法院认为虽无惩戒必要,但仍须进行职务监督而有行政惩处必要,这13名法官将提报司法院人审会议处,将做出申诫或记过等惩处。

此外,这20名法官中,蔡清游、林奇福、吴雄铭、尤丰彦、谢家鹤、林金村等6人,均已获颁一等司法奖章,并领取奖金。司法院也决定撤销这6人的奖章,并追缴已发出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