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太阳花学运流血驱离!23人向市府求偿1006万元 北院判赔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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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学运期间占领行政院运动,爆发警民流血冲突,其中30位受伤民众向北市府求偿1006万元。(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2014年由大学生发起的「太阳花学运」,自3月18日攻占立法院后,于3月23日晚间试图占领行政院,警方在24日发起强制驱离,期间暴力冲突不断,共造成150多名抗议参与者及警察受伤。其中被打到头破血流教师明慧,向行政院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经北院判决,获市府国赔30万元;台北市柯文哲也顺应民意,不上诉。义务律师团民间司改会另向北市府提出国赔,替23名同样在驱离行动中受伤的民众求偿1006万8632元。北院今(30日)判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应赔偿其中14人共111万零5百65元,全案仍可上诉。

司改会于2015年9月15日,向北市府递交国赔协议请求书,并根据林明慧老师的判决表示,324驱离行动中,北市府对辖区事件,有决定是否驱离、驱离方式程度范围权利职权,即使是中央下令,北市府也不能免责。

律师团提出3项诉求,呼吁北市府负起国家责任、尽速查明并公布「不知名员警」及落实执勤员警的身分识别制度。司改会强调,警方面对和平静坐表达诉求的民众,不该以暴力手段对他们施加伤害,若主管机关不能彻查「不知名警员」的身分,等同让全国基层警员共同背负「违法滥权」的污名,打击警方士气。北院今判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应赔偿111万余元,23名求偿者中部分被驳回,仅有14人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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