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国赔案北市警判赔110万 律师团肯定北院:确认国家是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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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台北市警方于324在行政院强制驱离,导致150多名警察及民众受伤,经义务律师团及司改会协助下,30位受伤民众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请求国赔1006万余元,之后有7人撤告。北院10月30日判赔14人110万余元,司改会律师团及当事人听判后,在法院外召开记者会,肯定北院勇于判赔,更因此确定国家就是加害人,希望未来不要再发生324这样的事情。
▲太阳花国赔案,北院10/30判北市警须赔110万余元,司改会于庭外召开记者会,肯定北院判决。(图/记者罗志华摄)
当事人于庭外感叹,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应接受民众的诉求,当初的「服贸事件」就是个紧急状况,政府机关不应以「下班时间」推托,学运发起后,诉求未被接受,反而发生323、324这样的暴力事件,实在不应该,事隔多年,每当在庭上看到搜证影片时,身上的疤痕仍隐隐作痛,对于今日的判决,是喜忧参半。
前立委周倪安感性发言,今天的判决,对于受害者来说,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迟来的转型正义,希望员警未来执勤时,能依法执行,让人民有捍卫民主、人权的权利,希望国家能以此事为借镜,让台湾在执法上能更进步。
律师团表示,当事人所在意的,从来不是国赔金额的多寡,而是在大规模国家暴力事件后,过错是否能被承认、追究?我们是否能建立人权国家,应有的集会游行执法尺度?这些才是打这场官司的初衷;至于遭驳回部分,律师团拿到判决书后,会与当事人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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