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二审判国赔141万 警政署:尊重、检讨聚众处理

警政署对高院判决表示尊重,持续检讨聚众处理过程。(资料照片)

台北市警局驱离太阳花攻占行政院,遭请求国赔案,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市警局需国赔近141万元,法官认为,市警局强行驱离是合法行为,驱离过程中造成人民身体擦挫伤,也没有违背执法比例原则,但让民众头皮撕裂伤、头部挫伤、眼窝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就逾越比例原则,虽然无法证明是被警械伤害,仍应由员警隶属的市警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警政署表示,对于高等法院判决表示尊重。本案历经7年余,警政署在聚众活动的处理上,不断检讨,精益求精,以保障民众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警政署强调,未来仍将秉持「依法行政」及「保障合法、取缔非法、防制暴力」原则严正执法,兼顾宪法赋予人民集会游行之权利,并确保社会安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