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国赔判111万元!北市警察局确定上诉 全文「关键4理由」曝光

记者林昱萱/台北报导

太阳学运期间爆发警民冲突,台北地院日前判决市警局必须赔偿太阳花群众111万余元,遭质疑恐打击警界士气。对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28日正式提出上诉,而上诉理由也已于稍早公开。

▲太阳花学运国赔案,北市警察局确定上诉。(资料照/记者徐文彬摄)

北市警察局提出四点理由,「对和平非暴力的集会游行,本局向以最大容忍态度,包容理性抗争。惟对于被上诉人行政院违法集会,影响社会秩序甚钜,本局采取先劝离、再抬离之「渐进式」之驱离,自有其正当性系属依法令之行为。」

警察局提到,「本件事涉重大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法院审认『比例原则』时,就警察之『即时裁量权限』未予『适度』尊重与考量。」、「驱离行动造成民众员警受伤之原因,具多样可能性,经检视本判决10件个案证据,本局认为无法仅以被上诉人受有伤害,亦无直接具体证据,迳认系员警逾越比例原则所致。」

警察局也表示,「本件诉讼尚无降低证明度之举证法则事由,为厘清员警执法比例原则与过当之认定,经由提出上诉之机会,希得以进一步厘清责任分际。」

最后,对于此案件引发的争议,警察局表示,「自上(10)月30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后,本局接获许多市民网友正、反面的意见,感谢市政府警政署及各界对警察执法的支持与信任。本局身为执法机关,上诉系为宪法诉讼基本权之核心价值,借由此次上诉之机会,透过法庭论证,让警察执法分际,得以厘清『合法性』及『正当性』,俾利警察日后执法基准与判断,得以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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