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团体提《家服法》立法 劳动部:现阶段专法难推动

劳动部表示,受雇于个人家事劳工,在工作型态、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与受雇事业单位劳工明显不同,无法适用现行劳动基准法,且各界对于相关规范内容难有具体共识,推动专法亦有困难之处。(李柏澔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外籍家务移工引进至今仍不受劳动法令保障,台湾移工联盟、移工团体今(2)日再上街头要求政府订定《家事服务法》;劳动部回应,受雇于个人的家事劳工,因工作型态、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与受雇于事业单位的劳工明显不同,无法适用现行劳动基准法,各界对于相关规范内容难有具体共识,推动专法上亦有困难。

针对移工团体要求政府订定《家事服务法》保障家务移工权益,劳动部表示,受雇于个人的家事劳工,在工作型态、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与受雇事业单位劳工明显不同,无法适用现行劳动基准法,也因为家事劳工工作场所主要于家庭内,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不易厘清,且各界对于相关规范内容难有具体共识,推动专法亦有困难之处。

劳动部指出,《就业服务法》已规定移工来台前应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契约,该劳动契约须经移工来源国验证,雇主必须依约办理。劳动契约所约定之事项已包含雇主应提供足够休息时间、每7天应给1天休假、薪资金额及给付、意外事故保险等,并有就业服务法及相关法令的保障。

劳动部强调,雇主若未全额给付移工薪资,主管机关限期令其给付,或依法裁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之罚锾,并将废止雇主之招募许可及聘雇许可之一部或全部;另外立法院甫通过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已将家事移工纳入适用范围

劳动部也已协调卫福部扩大放宽聘雇外籍看护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务资格,自109年12月1日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失能者,经评估长照需求等级为2至8级者,如移工短期休假均可申请喘息服务,费用由就业安定基金补助1/2。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

台湾移工联盟2日在行政院前举行「我要家服法!移工五一与母亲节行动」记者会,要求蔡政府将「家事服务法」立法,保障家事劳工的劳动权益。(陈君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