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卖屋注意!苗县12月起扩大查核不动产经纪业广告

为减低不动产消费纠纷苗栗县政府将于今年12月起,扩大不动产经纪广告实地查核。(巫静婷摄)

为减低不动产消费纠纷,苗栗县政府将于今年12月起,扩大不动产经纪业广告含实地查核,地政处指出,民众购屋利用网路平台浏览物件,但仲介为了吸引客人可能刊登不实广告,内政部因此要求县市政府加强查核,呼吁不动产经纪业应确实重新检视或依事实修正不动产广告,以免挨罚。

苗栗县政府地政处办理例行业务检查,将加强不动产经纪业广告查核,地政处地价科指出,不动产经纪业在网路刊登委售物件增加曝光度,必须注意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尤其是面积楼层数字标示应正确,这些资料往往与消费有直接关系,也是最容易衍生消费纠纷的细节

地价科表示,苗栗县不动产经纪业广告不实遭裁罚案件较少,多数被检举案为非法仲介或是营业员证照逾期、没有营业员资格等,针对广告不实裁罚案,去年曾查到有广告看板标示的加盟名称不正确,依据《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1条,裁处6万元罚锾。

不动产经纪业底下往往有多名营业员,网路广告通常是营业员自行刊登,例行业务检查,若查广告瑕疵将先辅导业者立即改正,重新检视广告真实性限期改正而届期未改正者,可裁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得按次处罚。不过地价科也提到,若是检举案就没有辅导期,查明违法事实即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