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禁止仲介台人赴陆就业 职缺广告须经许可

▲ 中资高薪挖角台湾高科技营业秘密危机。(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任以芳台北报导

陆委会29日表示,依据两岸条例及在大陆地区从事商业行为规定,禁止从事台湾人民赴陆就业之人力仲介业务,因此,任何人均不得从事国人赴陆工作之人力仲介业务。

先前曾传出台积高层中国大陆挖角,为防堵该事件再度发生,劳动部近日发函给各大人力银行文中表明为避免间接促成台湾人才赴陆就业,要求人力银行避免刊登大陆职广告,若已刊登者须先行下架以免触法

陆委会指出,一、依两岸条例第35条及在大陆地区从事商业行为应经许可或禁止之事项公告项目表规定,禁止从事台湾人民赴陆就业之人力仲介业务,因此,任何人均不得从事国人赴陆工作之人力仲介业务。

二、复依两岸条例第34条规定,未经本条例许可之中国大陆劳务,不得在台从事广告之播映,因此,除非有经两岸条例许可之情形(例如经许可赴陆投资台商),否则不得在台刊登在陆职缺广告。

三、面对近来中国大陆积极透过挖角及渗透等手段,规避法律,吸纳诱拉我高科技人才,相关机关已召开会议研商如何强化行政管理,后续将由权责主管机关进行法规宣导等,以维护整体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安全及利益

最近的一宗案例北京知名半导体公司,透过具有中资背景会计师事务所港商人力资源公司等,合作私设研发中心、组高薪挖脚团,在台挖角具高超研发能力研发人才,窃取商业机密技术新竹地检署指挥检调单位28日兵分多路展开调查,共约谈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