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反对买工费合法化 劳动部今开会商讨

劳团劳动陈抗反对就地合法化工费。(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台湾移工联盟今(2)日到劳动部前陈情,反对劳动部将「买工费就地合法化」,并要求废除私人仲介制度,强制邮政政府直接聘雇。对此劳动部回应,为研商收费合理性,以确实保障雇主与移工权益,并促使私立就业服务机构收费数额合理化,将邀集主要移工来源国在台办事处、雇主团体、仲介团体及NGO团体等共同开会研商,以获得社会最大共识

台湾移工联盟表示,劳动部今天将召开「研商收费事宜会议企图合法化买工费,这项作法将导致私人仲介横行,让移工再被剥一次皮,虽然自2016年「废除3年出国1日」可以防止仲介向移工收取巨额仲介费,但这些仲介却开始转而向在台续聘、转换的移工收取2-9万不等的「买工费」。

台湾移工联盟强调,虽然买工费在现行法令下是违法行为,但在私人仲介垄断的就业市场情形之下,买工费早已泛滥,因此希望劳动部应简化聘雇程序,由双方政府担起跨界劳动者不被剥削的输出与引进责任,并废除私人仲介制度,强制政府对政府直接聘雇。

对此劳动部回应,按「就业服务法」规定,移工在台工作3年期满后,雇主可以委托仲介公司办理期满续聘或转聘作业,仲介公司可向原雇主或新雇主收取不超过移工第1个月薪资登记费介绍费,但不得向移工收取仲介费(或买工费)。违者,可依法处10倍至20倍的罚锾及1年以下停业处分。另外,劳动部指出,国内仲介业者认为聘雇期满后,不论办理期满续聘或期满转聘皆衍生许多手续(包含劳动契约验证、需征询劳雇双方意愿或转出媒合等),故国内仲介业者要求本部同意办理期满续聘或期满转聘皆得向劳雇双方另为收费。且为研商收费的合理性,以确实保障雇主与移工权益,并促使私立就业服务机构收费数额合理化,将邀集主要移工来源国在台办事处、雇主团体、仲介团体及NGO团体等共同开会研商,以获致社会最大共识。最后劳动部说,目前引进移工管道多元,委托私人仲介只是方式之一,雇主除委托人力仲介公司外,亦可自行引进或透过本部所成立「直接聘雇合服务中心」,协助雇主以直接聘雇方式引进,现行雇主亦常委托仲介公司办理引进移工手续及提供后续服务,引进方式仍宜回归市场机制。目前已松绑相关法规鼓励非营利组织从事就业服务业务,免除设立需资本额500万元及300万元保证金之限制规定,公益团体可向劳动部申请设立「非营利就业服务机构」,协助移工减低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