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举发不法国际烟商 求见苏揆半个月无下文
2019年5月,台湾拒烟联盟代表曾到行政院陈情,声援及感谢苏贞昌院长全面禁止开放新型烟品。(台湾拒烟联盟提供/林周义台北传真)
国健署5月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案,增订「类烟品」,禁止电子烟输入、制造,却给加热烟开放空间。对于政府突然转向研拟开放加热烟,台湾拒烟联盟紧急去函恳请行政院长苏贞昌接见,同时举发国际烟商公然违反现行法令开设「加热烟贵宾店」,半个月来都只得到「院长尚未指示」的回应。
台湾拒烟联盟担忧,继开放莱猪后,政府是否将再放行加热烟?呈请院长务必审慎,秉持「贸易协商放两旁,人民健康摆中间」,坚守不开放任何新型烟品。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名誉董事长游开雄针对目前政府草案内容提出4不行。首先,《烟害防制法》目前对于烟品的定义原指已经盛行百年的纸烟、雪茄、水烟、嚼烟、口含烟等所有已上市烟品,但政府版草案在定义后加上「其他相类产品」,不仅没说清楚「相类产品」是什么,还新创语意不清的「类烟品」。由于烟品中的相类产品(加热烟)可以进口、类烟品(电子烟)不可以进口,届时厂商一定有所争执。烟商跨国已推出「加热烟+电子烟」的混种产品,号称「多功能的加热烟」,未来还会有更多变种新品,政府又要一一靠人为判定?
其次,政府版修法草案对于未来烟商继续推出的新型烟品,如果经「人为判定」归为开放的「其他相类产品」时,上市前须经过申请健康风险评估审查通过及核定,但因母法草案中未对何种烟品构成指定烟品之审核列举或概括标准之说明,不仅可能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审查标准的不确定性亦将引发争议,届时政府如何断定有无违法?有无相关参考标准数值?未来可能引发无止尽的行政诉讼。
游开雄也说,政府对于酷炫吸睛的「基础装置」如加热器、充电器等根本没有广告行销限制,所以导致烟商敢明目张胆的超前部署,以「加热烟贵宾店」率先插旗信义区。一旦「只展示、不贩售」的加热烟实体店全面开始运作,等同宣告跨国烟商在台湾可以横行无阻,残害民众的健康。届时,政府究竟要如何有效管制业者明着交易加热烟,暗地里附带交易电子烟的行为呢?
另外,政府表面上说严管却对加热烟采低课税,新型烟品未来可能会带来更高的风险,例如美国经验发现,使用加热烟者也会同时使用传统烟品,等于是烟品的单位使用量增加了,健康风险自然提高。目前已开放加热烟的国家多采加重课税,但台湾政府版草案只对「烟草柱」课税,金额只跟传统纸烟一样。有些品牌的烟草柱也不是以支的形式,加上重量更轻,换算起来税金将低于传统纸烟,如果要严管,不是应该比纸烟加重课征税吗?此外,定义的条文写「其他相类产品」,课税的条文却写「其他烟品」,完全对不上,又是只能靠人为解释,如此真的课得到税吗?
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强调,台湾现行《烟害防制法》已超过13年未修订,必须赶快提出符合国际公约且能真正对付烟商新策略的修法草案。他呼吁行政院明鉴,为保护儿童青少年、维护国人健康,请采纳「台湾拒烟联盟」民间版修法草案,让烟品定义明确与国际接轨、禁止所有新型烟品,且要采取「除恶务尽」的态度,而非烟商主张的「减害」。
台湾拒烟联盟强调,美国现在已改由向来对烟商较为强势的民主党执政,请苏院长务必将私下的贸易协商摆两旁,人民健康放中间,勿继莱牛莱猪之后再开放加热烟。目前台湾拒烟联盟也在「PeoPo公民新闻」平台开设专页,由台大医院、台北荣总、台中荣总、高雄荣总、阳明医院等专研戒烟与新型烟品危害的专业医师组成顾问团,即时提供揭露烟商真面目的正确烟害资讯,破除烟商塑造新型烟品为「戒烟、替代、减害」的假象,扭转网路充斥烟商扭曲误导的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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