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租停车位扣300 消费者控新庄停车场乱A钱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新北市黄姓市民新庄区自立街的「新庄停车场」租用车位租约到期后向业者说不再续租,业者竟从他缴交的押租金扣下300元,并巧立名目这300元是「遥控器折旧费」,黄男愤而向市府消保官投诉,业者还悍然拒绝出席消费争议协调会,对于业者此种蛮横举动,消保官鼓励消费者法院提告维护自身权益

▲新北市黄先生向新庄停车场租用车位到期不续租,却遭业者乱收「遥控器折旧费」300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

新北市民黄先生曾向新庄区自立街的「新庄停车场」租用停车位,期间无欠费也无不良记录,租约到期后黄先生向业者表明不再续约,业者竟私自从他先缴交的500元押租金中,扣下6成即300元不还,黄先生问业者什么理由扣钱,没想到业者却以「遥控器折旧费」回应,黄先生对此理由感到莫名其妙又荒唐不合理,于是愤而向新北市府消保官投诉并请求协助。

消保官表示,在接获黄先生请求协助后,曾去函通知业者出席消费争议协商会议不料,「新庄停车场」拒绝派员出席,完全漠视消费者权益,根据黄先生陈述,市府认为停车场业者不应该滥用名义,随便以「遥控器折旧费」作籍口片面扣除押租金,尤其承租停车位的消费者都按时缴交租金并无欠款,只是因不愿续租,就遭扣押租金业者确实有违契约,除非业者能证有消费者已经发生债务不履行的情形,否则应返还不该扣留的300元。

消保官指出,这件消费争议金额虽然不高,但是从黄姓市民提出的连署文件可知,类似案例型少已有5件以上,所以,消保官支持并鼓励黄姓消费者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争取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