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收费改规定 停车不满1个计时单位免钱

北京新版停车收费规定5月1日上路。(图/翻摄自央视网,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交通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8年5月1日起将调整北京市汽车停车场收费有关政策,实施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才能收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则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

据《新华社》报导,目前北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则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如果白天停车不足15分钟仍要以15分钟计算,夜间不足2小时也要以2小时计算。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果停车场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停车人停车35分钟,停车场收取停车人2个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最后5分钟因为不满1个计时单位(15分钟),所以不收费。

但是新规实施后,白天停车满15分钟才能收取费用,不足15分钟就不计费;夜间停满2小时后才可以收取停车费,如果不够2小时则不收取费用。为了配合停车秩序治理、减少居民夜间居住停车负担,将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时段改为7时至19时,夜间停车时段则改为19时至次日7时,延长了夜间停车段。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规定吸收了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提出的完善计时收费政策见建议,主要目的是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感,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事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停车收费政策调整是《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新要求,如果有停车场不认帐,可以向停车场所在区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举报,或着拨打价格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