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明天三度协商 民团提4项诉求、盼速通过修法
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将举行第三次党团协商,台湾拒烟联盟今天向立院各党团发出陈情信,并恳求立法院长游锡堃挺身而出主持协商,朝野合力、飞速通过修法。(中时资料照/郭吉铨摄)
「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已进行过二次党团协商,多项关键条文被保留,包括禁止加味烟、印制大幅警示图文、管制新型烟品等,明天(29)将举行第三次党团协商。台湾拒烟联盟今天向立院各党团发出陈情信,并恳求游锡堃院长挺身而出主持协商,朝野合力、飞速通过修法。
由158个家长、医事及社福团体筹组的台湾拒烟联盟,今天向立院卫环委员会的委员、各党团、院长,以及关心此法案的委员发出陈情信,提出4项诉求:不可放弃「禁止加味烟品」、不可放弃「印制大幅警示图文」、不要纵容「加热烟载具随便行销」、不要纵容「误导性的健康风险评估字眼」。
台湾拒烟联盟表示,国际研究早已证实加味烟品多是年轻人的入门烟,为此欧盟28个会员国于2020年全面执行「禁止贩售包含薄荷烟在内的所有加味烟品」;而美国除已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加味烟,目前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已进一步修法终止「薄荷」作为烟草加味,预估2023年即通过执行禁止所有加味烟,以防止下一代开始接触烟品。
「烟品容器印制大幅警示图文及素面包装」是吓阻年轻人接触烟品的有效政策,更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十多年来的烟害防制主力政策之一,全球已有134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烟品容器印制警示图文」,台湾虽在其中,但现行印制面积仅35%,排名全球倒数第4。台湾拒烟联盟认为,政院版修正条文将警示图文加大至85%,并非全球前三,不过是抢进世界前20强之列而已!
另外,政院版「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未将加热烟载具视为加热烟一体,即使再次修正,仅于第12条规范「载具不能广告」,但对于贩卖载具给未成年人、网路贩售载具、商店陈列展示载具,载具印制警示图文通通没有规范,等于还是任由加热烟载具随便行销,学生轻易就可以买得到。
台湾拒烟联盟指出,目前各大跨国烟草公司为因应政府一禁(电子烟)一管(加热烟)政策,都把加热烟的烟草柱及载具各自命名,现今台湾已出现加热烟品牌「iQOS」、「lil」、「glo」、「Ploom」等跑马灯或招牌高挂;政府若以政院版方式开放加热烟,店家极可能以合法(加热烟)掩护非法(电子烟),可以在同一家店购得,等同加热烟及电子烟「双开」。
台湾拒烟联盟也呼吁政府,不要纵容「误导性的健康风险评估字眼」。政府草案规划以「健康风险评估」来做为加热烟的严管机制,即使再次修正,在第12条规范「不能以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做宣传」,但「健康风险评估」本身就是一种误导性字眼,误导国人以为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是危害较低的烟品,而且还是政府挂保证,有鼓励民众使用之嫌,不仅WHO发布声明谴责,也将落入烟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