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团提《住宅法》修法 盼完善租屋法规

民众党团提《住宅法》修法,盼完善租屋法规。(林缙明摄)

行政院会日前通过《住宅法》23条修正草案民众党立法院党团认为,该草案谨鼓励房东加入包租代管,忽视《住宅法》在「健全租屋市场、实现居住正义」上扮演的重要角色主张《住宅法》修法条文及《租赁住宅市场发展管理条例》一并修法,包括社会住宅弱势名额比例提高到5成、房东提供弱势房客申请租金补贴提高免税额调解机制处理房屋租赁关系等,借此改善租屋市场,回应人民居住需求。

行政院自2016年《住宅法》修法后再度提出修法版本,却仅修改当中第23条,鼓励房东加入包租代管,民众党团认为整个租屋市场法规与政策整体讨论及修法必要,因而提出《住宅法》及《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修正草案。

民众党立委张其禄表示,民众党团主张修正《住宅法》第4条,将社宅弱势名额比例从现行30%提高至50%,并将弱势群体扩大至新住民。《住宅法》第15条修正案明定,鼓励房东提供符合弱势定义的房客申请各项租金补贴,提高相关房屋税免税额。另外,减免社宅55年营运期间内的地价税和房屋税,地方政府可视财政状况弹性订租金水准

民众党团也提出《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修法,明定房屋租赁契约回归到租赁专法处理,明确房屋租赁契约主管机关权责,避免坊间房屋租赁契约内容欠缺管理。同时,现行调处机制不彰,将改以调解机制来处理房屋租赁关系,完备非讼机制。违反房屋租赁契约之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主管机关可以进行裁罚,保障房东及租屋族双方权益

民众党立委蔡壁如说,台湾房市近年处于过热状态房价飙升,许多人买不起房子便转为租房,政府应制订租金基本标准,并在「可负担基准租金」与名目租金中给予补贴,减轻租屋族的经济负担

而社会住宅租金的订定同样基于「可负担租金」原则,《住宅法》第11条已明定政部要在2018年底公布「租金可负担基准」,至今却未见内政部公布任何数据,只端出「不得低于市价7折」,政部应尽速公布可负担租金,制定合理社宅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