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住宅法》仅提高租金免税额 民团质疑诱因不足提修法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今与跨党派立委举行记者会,公布民间修法草案重点,并呼吁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前召开公听会。(林缙明摄)

为鼓励房东加入社会住宅包租代管计划,行政院上周院会通过「住宅法」第23条修正草案,提高租金所得税免税额度至1万5000元。不过,社会住宅推动联盟认为,仅提高租金所得免税额诱因不足,今提出民间版修法版本建议应明定社会住宅申请入住不得因职业设籍区里差异给予不同待遇,同时订定全国一致性社宅租金定价基准,并呼吁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前召开公听会。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今与民进党立委江永昌吴玉琴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民众党立委张其禄共同举行记者会,公布民间版「住宅法」修法重点条文,获得跨党派立委支持,修法建议包括社会住宅兴办期间,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申请入住社宅不得因职业与设籍区里差异给予不同待遇;社宅弱势户从现行30%提高到50%;订定全国一致性社宅租金定价基准等。

江永昌表示,住宅法只修一条提高房屋交给包租代管免税额当成诱因,眼光浅短,相关住宅问题很多,应该要把握修法机会一并处理,像是针对房屋交给包租代管做社会住宅,免税额应对入住人不同而有区隔,例如若包租代管租给弱势,应该要跟租给一般人的免税额度有所不同。

邱显智说,现行社宅租金补贴收费标准不一,所得分位数越低的人越不利,建议内政部应该订定全国一致性社宅租金定价标准,并在内政委员会审议修法前召开公听会,邀请各党团民间团体表达意见,研拟落实居住正义周全的做法。

社会住宅推动联盟也认为,基于居住平等精神,建议应明定社宅申请入住不德因职业、设籍区里差异给予不同待遇;现行各地社宅租计价方式「一国多制」,呈现明显垂直不公,建请中央订定全国一致社宅租金定价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