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免驚 住宅法修正三讀、租金補貼不列查稅

立法院院会今(21)日三读修正通过住宅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明定租金补贴金额等资讯,不得做为追征综合所得税、地价税及房屋税等税务依据,有效减少房东时出租房屋给租金补贴房客,担心被查税的顾虑,同时加强鼓励房东成为公益出租人。

同时,为减轻育儿家庭租屋负担,修法也放宽政府住宅协助措施的经济与社会弱势资格,从原本须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调整成2名,扩大扶持范围,让民众有感。

而社福团体倡议多年,希望修法增订房东若将房屋出租给社会福利团体当二房东,再转租予给符合租金补贴申请资格的房客,住宅所有权人或房屋纳税义务人,可认定为公益出租人,本次也三读通过。

不过,上周内政委员会审查时,部分立委提出加码公益出租人房东补贴、一般租户与弱势租户有不同补贴级距等,经讨论后并未纳入修法,今日审查照行政院10月提出草案通过。

内政部官员会后表示,修法为消除房东担心成为公益出租人会被查税,并透过降低未成年子女数目补助门槛,间接促进生育,也呼吁更多房东加入公益出租人,把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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