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午餐搞非基/基改食品全标示 控管与抽验是关键

▲今年6月起食品含基原料都须明确标示。

作者校园午餐非基行动共同发起人陈儒玮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2月26日预告修正「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及「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等三项草案,自今年6月起食品中只要含有基改食品原料都需标示、非基改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掺杂率下修至3%,以及散装食品大幅提前至2016年起全面落实。

距离去年12月22日公布实施期程才不过二个月时间食药署再次修正并提早实施日期,不仅显示基改食品全面标示原本便是立即可行的政策,更是反应现阶段台湾民众要求基改标示的强烈需求。然而标示只是第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及下游食品检验配套措施才是关键

▼基改食品六月起须标示。(图/ETtoday制作

加强检验 落实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日前媒体曾以「你会不会特别挑选非基因改造标示食品?」为题举行线上民调,约有1万2千人参与投票,其中七成三比例表示会特别挑选非基改食品,不会的则为二成四,显示基改标示已成为民众选择食物时的一个重要准则

本次修正草案增列业者可依「使用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实际非故意搀杂率标示符合某某国家标准或以实际之非故意搀杂率」来进行标示。简单来说,台湾新制之非故意掺杂率为3%,但若厂商使用符合欧盟标准的非基改食品原料,便可标示本产品为非基因改造并「符合欧盟标准」或「非故意搀杂率百分之0.9%以下」。

未来新制施行之后,非基因改造标示仍属于自愿性质,而食品中只要含有基改食品原料都需强制标示,但因此政府的末端检验执行工作便显得相当重要。

摊贩等散装零售业者如贩卖含基改原料之食品,明年1月起也要明确告知消费者。

源头控管 摊贩业者要早做准备

此次预告修正草案中,冲击较大的应属于「食品贩卖业者未办理公司商业登记者」,也就是路边小贩市场摊商,明年一月一日起只要贩卖含有基改食品原料之商品,就必需于陈列贩售场所,采用长宽大于2公分卡片标示牌(板),或是使用长宽不小于0.5公分的标记(签),以利消费者能明显辨别基改食品。

由于自去年10月起,基改及非基改玉蜀黍玉米粒大豆、大豆粉等10项已列入中华民国输出入货品分类号列,因此在源头纳入控管并追溯追踪管道已建立的情况下,市场摊贩应尽早向上游进货厂商询问产品是否使用基改原料并要求提出相关证明,以做为回应消费者询问产品是否含有基改食品原料之依据。

立法委员学者民间团体及广大消费者多年努力下,食品基改标示终于不需要再等三年才能全面落实。然而台湾历经多次食安风暴后,唯有政府严格把关,厂商诚实标示,让消费者能重拾消费信心选择自身认同的商品,才是本次法规是否能成功落实的重要关键。

●作者/陈儒玮,自由工作者环境教育认证人员、校园午餐搞非基行动团队共同发起人。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