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再修正 可能限缩合法管道

台北市烟品零售业者杨小姐说,卫福部的修法立意良善,不过内容可能冲击合法管道,肥了非法业者,例如限制业者未来禁止制造、贩售或进口加味烟及细支等烟品,不仅影响零售业者生计,也限缩消费者购买合法商品的管道。

此次修法的理由是细支烟品易于携带,隐密容易收纳,因此对青少年吸引大。不过,烟品业者参考国内烟品进口业者市调资料指出,细支烟品的平均贩售价格较整体烟品的平均贩售价格还要高上5至10元左右,因此消费族群多以30岁以上之成年人为主,青少年族群反而不是大宗。

由于价格性能比等因素,要诱使青少年或未曾吸烟者入手,渐进式尼古丁成瘾而不自知,门槛相对较高。而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公布的报告引用国际市调机构统计数据,也发现细支烟使用者平均年龄逾40岁,显见避免青少年使用的修法目的与实际情况不符。

另外,卫福部认为儿童及青少年对于成瘾性物质的警觉低,加味烟易让其好奇而接触或误以为较无危害,进而导致成瘾、严重将影响健康。

因此修正条文第10条规定,未来烟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等于未来烟品贩售市场上不会有「晶球」、「凉烟」、「薄荷」等烟;对此,长期购买凉烟的郭小姐认为,吸烟是种习惯,如果市面购买通路未来没有贩售商品,可能转向其他管道,就像电子烟,虽然政府禁止,但仍有许多管道可以取得。

参考国外经验,美国为了减少青少年吸烟人口,于2009年立法禁止国内贩售添加香料之香烟,如香草、甘草、丁香等口味,2011年丁香烟生产大国印尼于世界贸易组织WTO之争端解决机构控诉美国立法不当。

2012年该上诉小组之结论,认定此项立法已构成技术性贸易障碍,违反技术性贸易障碍协定;如果台湾未来相关法案涉及国际贸易争议问题,亦应将这项问题列入考量。

近来政府不断调涨烟品税捐增加国民福利政策、业者希望政府能在业者生计及照顾国民健康中取得平衡,过度管制,可能迫使消费者转向非法管道,对国民健康危害更甚,与政府希望藉立法保障国民健康之初衷自相抵触。(吸烟恐导致肺癌、心血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