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吸烟年龄改为20岁!烟害防制法修法草案出炉 电子烟以「类烟品」扩大纳管
国内烟害防治法已经13年未修,已经有多处和现在情况不符,国民健康署今(29)日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内容包含合法吸烟年龄上修至20岁、电子烟等新兴烟品则以「类烟品」纳管,明文禁止类烟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使用、展示及广告,以杜绝电子烟及其他类烟品对于国民健康之危害。
国健署长王英伟表示,国内吸烟行为调查发现青少年纸烟吸烟十年来首见上升,电子烟更增加五成,有超过82%吸烟者在20岁之前就开始吸烟,20岁之前大脑仍在迈向成熟阶段,容易受到尼古丁成瘾影响;依美国研究显示,禁烟年龄延后,成瘾的机率变小,美国已经在去年12月立法提高禁止吸烟年龄到21岁,新加坡、泰国分别也提高至21岁和20岁;国内在本次修法将吸烟禁止年龄提高至20岁。
近年来,国际上陆续推出之新兴烟品或使人模仿烟品使用之类烟品(如:电子烟),尚未明定管理机制。此类产品,或因具有新奇感,或因含有各式口味之添加物,或因免于课征相关税捐,而具有价格竞争力,已逐渐以各种管道,进入国内消费者手中。
国际间已发生多起电子烟造成肺伤害致死案例,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从严禁止或限制电子烟之制造、输入、贩卖、展示及使用;美国麻州、密西根州、旧金山州、纽约州、加州、及南韩、印度亦已陆续立法禁止电子烟。
该修正草案特增列类烟品之定义,并明文禁止类烟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使用、展示及广告,以杜绝电子烟及其他类烟品对于国民健康之危害;且祭出重罚,最重可处1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罚款。
王英伟表示,国内参考国际趋势进行相关管制,国际是用新兴烟品,我们则是使用「类烟品」进行涵盖,未来如果还有其他类似烟品出现在市面就可以纳管,不用每次都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