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 | 《烟防法》修法 烟盒警示面积增至85% 吸烟年龄提高到20岁

品观点 | 《烟防法》修法 烟盒警示面积增至85% 吸烟年龄提高到20岁(图/品观点 提供)

近十年来,虽然各国加强防制烟害,但电子烟等类烟品却以「无烟草」、「无烟害」的不实广告,诱骗青少年使用。台湾《烟害防制法》16年未修正,无法遏止类烟品泛滥,更谈不上防制新型态的烟害。因此卫福部国健署此次修正《烟防法》参考国际趋势及作法,修法重点包括「增加烟盒警示面积」、「提高吸烟年龄」。

对于为何要增加烟盒警示面积,国健署长吴昭军接受《品观点》专访,说明如下:

(一)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建议,烟盒健康警示图文比率宜大,始能达到警示消费者之功效。根据加拿大癌症协会2021年10月发表的「烟品容器健康警示:国际现状报告」资料,全球134个规定烟盒包装标示警示图文的国家或地区,其中警示图文面积大于或等于50%者有122个国家,我国现行面积35%,属轻度管制国家,故扩大警示图文面积是符合国际趋势。

(二)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印制大幅之烟品容器健康警示图文为具经济性、高曝光率,又能直接接触吸烟者之宣导方式,且研究显示较大之健康警示图文会使吸烟者更有拒绝吸烟之动机。吸烟有害健康之资讯借由图片展现,更可直接传达烟品对健康之危害,不仅增加对吸烟者之警示,亦可让身心发展尚未健全之儿童及少年清楚了解烟品对健康之危害,降低儿童及少年吸烟之可能性。

此次《烟防法》修法也将吸烟年龄从18岁提高到20岁,吴昭军说明决策的依据包括:

(一)106年国人吸烟行为调查显示,超过82%之吸烟者在20岁前即开始吸烟,有54.8%之吸烟者会在18岁后开始有吸烟习惯;18岁至20岁吸烟率(5.1%)为15岁至17岁吸烟率(1.5%)之3倍以上。显示18岁至20岁期间,是成为规律吸烟者之关键时期,提高禁止吸烟年龄至20岁,可有效保护青少年健康。

(二)提高禁烟年龄是国际趋势,依美国研究显示,禁烟年龄延后,成瘾的机率会变小,提高禁止吸烟年龄,可降低成人吸烟率,其效果等同提高40%之烟税或每包烟调涨新台币30元。美国已于2019年12月立法通过提高禁止吸烟年龄至满21岁;新加坡于2017年立法通过从18岁分3年逐步调高到21岁(2020年为20岁,2021年为21岁);泰国于2017年3月立法通过从18岁提高至20岁。

日本于2018年6月13日通过《民法》修正案,成人年龄从20岁调整为18岁,于2022年4月1日施行,但同时将《未成年者吃烟禁止法》之「未成年不得吸烟」修正为「未满20岁不得吸烟」,法律名称修正为《未满20岁者禁止吸烟法》,将成年年龄与吸烟年龄脱钩,维持禁烟年龄不变。

吴昭军强调,国健署也于110年委托世新大学以电话访问15岁以上民众,有64.4%赞成禁烟年龄提高至20岁。显示绝大多数台湾民众是支持提高吸烟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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