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新法将上路 警示图文面积增至50%南市抓紧宣导

《烟害防制法》施行以来最大幅度的修正案,即将于22日正式上路。其中,新法明订烟盒上的警示图文面积,需从原本35%增加至50%,违者将依法开罚。台南市政府卫生局连日来走访全市1828家贩烟业者,当面告知新规定。(卫生局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烟害防制法》施行以来最大幅度的修正案,即将于22日正式上路。其中,新法明订烟盒上的警示图文面积,需从原本35%增加至50%,违者将依法开罚。台南市政府卫生局连日来走访全市槟榔摊、杂货店、烟酒专卖店等贩烟场所1828家,当面告知新规定,希望达到防制烟害的效果。

卫生局还强调,烟害防制新法上路后,更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并增订审查机制管制加热烟,加热烟及加热烟器应经审查通过才可制造、输入及贩售,违者可处20万至5000万元罚锾。近日该局走访新法上路前贩卖电子烟及加热烟实体店家共18家,发现均已歇业,呼吁如有使用或贩卖电子烟的民众及业者,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经查获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卫生局表示,该局提醒各通路烟品贩售业者及烟商,从3月22日起,一旦查获贩卖烟品的烟盒警示图文面积少于50%者,将依《烟害防制法》第29条规定,贩售业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罚锾;烟品制造或输入业者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回收或退运,请贩烟业者务必自行检视烟盒警示图文面积是否符合规定,以免新法上路后挨罚。

卫生局还说,该局抢先于新法规定上路前函文连锁超商,并结合37区卫生所,走访、辅导槟榔摊、杂货店、烟酒专卖店等贩烟场所共计1828家,还拜访辖内贩烟经销商业者,当面告知业者烟盒警示图文的新规定,还透过台南市政府Line、台南市政府健康共照云Line、Ig及脸书健康情报赞粉丝专页、户外大型电视墙、新闻稿等不同管道宣导,期盼新法上路后业者都能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