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新法上路!旅客携带加热烟入境 最高恐罚500万

加热烟。(图/关务署提供)★《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吸烟有害健康!戒烟专线:0800-636363。

《烟害防制法》修正今日上路,国库署宣布,虽然加热烟纳管,但是旅客不得从国携带加热烟入境;最高可罚到500万元。

卫福部公告,业者在制造或输入前,向该部申请健康风险评估审查,经核定过后,才可以为之。国库署提醒想要产制加热烟者,不论是否取具烟制造业许可执照,应该向卫福部申请审查并通过后,再向财政部申请新增「其他烟品」产品种类、或设立许可,等到取得换发烟品制造经核定过的加热烟。

至取得烟进口业许可执照的业者,如果想要进口加热烟,应先向卫福部确认该烟品是否已经审查通过,假如未经审查通过,应向该部申请审查并待通过后,再办理进口的相关事宜。

国库署表示,加热烟是否纳入旅客随身携带入品项,经过财政部与卫福部等机关会商,认为旅客不具有取得健康风险评估的能力,为了维护国民健康以及烟害防制的立场,不予纳入,意即卷烟、烟丝及雪茄等,即使有业者取得风险评估审查,也不能够携带;而目前加热烟的烟器也不能携入。

不然依照《烟酒管理法》及《烟害防制法》规定违法带入加热烟,可处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而还没有业者取得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烟则可罚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并且会被没入及销毁。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吸烟有害健康!戒烟专线: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