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3,766处禁烟场所「同步禁电子烟、加热烟」 违者最高罚1万

新北卫生局拟定「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图/卫生局提供)

记者赵于婷/新北报导

美国不断传出电子烟危害案件,新北市卫生局也进一步拟定「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于10月30日获市政会议通过,将火速提交议会审议。未来法定禁烟场所及新北市公告13,766处禁烟场所,将同步禁止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若吸用、闻嗅使用或启动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违者罚锾2千到1万元。

新北市卫生局局长陈润秋指出,美国传出千余件疑因吸电子烟导致肺部疾病案例,还导致数十人死亡。因此,美国疾病管制与预防中心(CDC)也呼吁不要吸食电子烟,为弭补现行法令不足,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全文共计11条,明定本市禁烟场所全面禁止吸用、闻嗅使用或启动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

另外,也针对供应未满18岁电子烟或加热式烟具及其零组件、可供其使用物品烟害制法规定事项订定罚则,未来法定禁烟场所及新北市公告13,766处禁烟场所,将禁止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

自治条例明定规范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吸烟或持有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违者应接受戒烟教育,否则处新台币2千到1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任何人不得提供电子烟或加热式烟具、零组件、可供电子烟或加热式烟具使用物品给未满18岁者,违者罚锾1到5万元。

市长侯友宜也强调,电子烟不属于烟害防制法所定义的「烟品」,民众常误以为电子烟可以帮助戒烟,但其实电子烟甚至比传统纸烟还毒,且具爆炸危险性,此次希望透过自治条例立法,健全新北市电子烟及加热式烟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