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一读通过 新兴「电热式烟品」竟想闯台?

民团接获民众爆料烟商推出类似电子烟的「电热烟品」,积极申请进入台湾贩售。(图/董氏基金会提供)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今年1月初卫福部国健署公告修正烟害制法》,原本要将电子烟纳管、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禁设吸烟室和烟品素面包装等,但在5月却改为酒吧夜店可设吸烟室及删除素面包装,引发外界批评。之后提出民间修法版本,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重烟草公司不具名赞助处分,电子烟和加味烟纳管,草案立院已一读通过。

除了室内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烟草公司若不具名赞助,罚金也由500万提高到5000万元,而包装方面,警示图文面积也必须有85%并采素面包装。不过,在台湾积极修法之际,民团接获民众爆料有烟商推出类似电子烟的「电热式烟品」,积极申请进入台湾贩售。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指出,只要是烟草产品就对人体健康有害,但由于是新兴烟品,相关科学与健康研究危害风险恐被低估,也未有相对应的法律规范,美国FDA也正对此产品正进行科学审查,该项产品至今还未通过审查。且自2011年以来类似纸烟替代产品多无法通过FDA核准,因此台湾政府更不可贸然开放。

林清丽说明,电热式烟品的特性是介于「传统烟品」与「电子烟」之间,由烟草柱、支撑器、充电器三部分所组成,目前澳洲纽西兰新加坡澳门都已禁止这项新兴烟品。

▲民团呼吁,不宜贸然开放电热式烟品市场,甚至可以先行禁止销售

「电热式烟品」运作原理是将含有经加工处理后的烟草柱放入支撑器中,加热至一定温度后,使用者吸入烟草柱加热后所产生气体并吐出,由于安全危害尚未明确,世界卫生组织也建议各国在适当管制架构建立前,不宜贸然开放市场,甚至可以先行禁止销售。

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也指出,烟商疑似看到台湾轻易就让日本烟商进驻设厂,已选定台湾作为两岸四地第一个「电热式烟品」叩关的国家,正积极向政府施压,企图将其归类为「其他烟品」的模式,申请进入台湾贩售,如此更可以缴纳最低的烟税、受最低的管制,例如免申报烟品资料等。

台北荣民总医院医部医师赖志冠表示,烟商声称「电热式烟草产品没经过燃烧,不会产生二手烟,较传统烟品危害低…」等标语,但事实上「电热式烟品」与「电子烟」均属于「非燃烧式烟品」,目前已有研究证实,这种电热式纸烟代用品华氏500度(约摄氏260度)将烟草的内含物雾化,在启动时与使用中皆会产生支流烟雾(二手烟)。

赖志冠强调,只要是二手烟就没有最低安全标准,加上这类新型烟草产品对于戒烟尝试吸烟、安全性毒性、尼古丁的成瘾度、二手烟雾的严重度仍完全未经科学检视,贸然开放将带来难以想像且无可挽回的公共卫生国民健康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