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全面禁烟」放宽?国健署:拟酒吧、夜店可设吸烟室

▲「室内全面禁烟」放宽?国健署研议特定场所可设吸烟室。(示意图董氏基金会提供)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国健署于今年1/5公布《烟害制法修法草案,将全面删除室内吸烟室、电子烟全面纳管,更要将「酒吧夜店雪茄馆」列全面禁烟。国健署副署长游丽惠今(16)日指出,目前修法公告结束,也做了跨部会讨论,希望5月底前送进行政院。另外,针对室内全面禁烟也有望放宽,游丽惠表示,有在研议针对特定场所可设吸烟室。

游丽惠说明,在公告期间有收到各方意见,也有进行意见讨论,昨(15)日更与警政署财税部、法务部等部会做讨论,目前讨论上都没有执法等相关争议,且本次修法仍以保护儿少远离烟害为主要目的

▲国健署副署长游丽惠。(图/记者赵于婷摄)

《烟害防制法》自从民国86年上路,等了近10年才等到修法!国健署署长王英伟指出,此次修法重点包含「全面管禁电子烟、禁制加味烟、扩大禁烟场所(如酒吧、夜店、雪茄馆)、烟品警示图文增至85%(采素面包装)、增订法律医疗扶助制度、禁止烟商具名赞助以及免税烟品应课征烟捐」。

烟害防制组副组长罗素英指出,其中素面包装因涉及商标法、免税烟品课征烟捐涉及关税法离岛建设条例修正法等因素,送到行政院的版本会删除这两项修法,日后会在做进一步讨论。

但游丽惠指出,目前除了仍将电子烟纳管,针对室内全面禁烟的部分,还再进一步研议这一波新的室内禁烟场所(如夜店、雪茄馆)是否可设吸烟室。她也坦言,目前修法后上路仍无确切时间表,还是希望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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