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健署公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酒吧、夜店要禁烟

台湾烟害制法》自民国86年立法,在民国96年修正三读通过,98年后正式实施,但烟品推陈出新,有民间团体站出来要求修法。国健署今(5)日宣布《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包含全面管禁电子烟、禁制加味烟、扩大禁烟场所等7大修重点。新版草案将全面删除室内吸烟室,更要将酒吧夜店雪茄馆列全面禁烟。

▲国健署启动烟害防制法修法。(图/国健署提供)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国健署署长王英伟指出,103年统计显示,有约24,000人因吸烟死亡,全台更有高达3百多万名瘾君子,其中青少年至少有9万名。为了防止烟害,《烟害防制法》修法终于启动!王英伟强调,此次修法重点包含「全面管禁电子烟、禁制加味烟、扩大禁烟场所(如酒吧、夜店、雪茄馆)、烟品警示图文增至85%(采素面包装)、增订法律医疗扶助制度、禁止烟商具名赞助以及免税烟品应课征烟捐」。

目前公告内容已发布在国健署官网预计公告60天后,就可以依照行政程序送进行政院和立法院审议。董氏基金会诉求,希望政府针对烟草产业违法广告促销及赞助,要加重罚则、加味烟一定要全面禁止制造、输入及贩卖和要把电子烟视同「烟品」管制,才能让民众了解「电子烟就是有害烟品」的一种,更期盼今年年底就可以修法通过。

董氏基金会姚思远执行长也表示,各烟商为了吸引青少年吸烟,纷纷制造行销按压滤嘴中的晶球可以变换果香薄荷等各种口味的加味烟品,借以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也塑造吸烟如玩乐幻象,期盼此次修法应全面禁止制造、输入及贩售加味烟,以免加味烟成为青少年的入门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