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治法》修正草案9月送政院 国健署立场以「类烟品」禁止加热烟

国健署戒烟活动,中为副署长吴昭军。(图/记者洪巧蓝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电子烟、加热烟等新兴烟品管制备受关注,国内烟害制法》13年未修,卫福部国民健康署5月29日预告修法草案,国健署副署长吴昭军今(7)日表示,相关意见已搜集完毕,预期经开会整理后,本月底送卫福部核定,9月送政院。至于加热烟是否纳入类烟品,陈则强调,国健署立场仍坚持朝向全面禁止方向

《烟害防制法》预告修法草案内容包含把吸烟年龄从18岁拉高至20岁,另增列「类烟品」定义,明文禁止类烟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使用、展示及广告目的不只管电子烟,对于未来其他可能的新兴烟品也可以此条文禁止。国健署副署长吴昭军受访表示,预告结束已经搜集各方意见,正反皆有,主要争议仍集中在新兴烟品管制、烟品包装、吸烟年龄规范等,预计将整理后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做条文的文字修正,并进一步送卫福部核定。

吴昭军强调,目前大方向仍未改变,希望禁止一切有害烟品,不论型态,至于备受关注的加热烟也采同样态度;经过行政院核定,希望下个会期可展开修法,不过他也提到,届时立法委员意见纳入讨论,修法方向可能难以预测。

国内虽然目前电子烟、加热烟等烟品皆属禁止,但仍可在坊间网路上看到业者违法贩售,根据国健署统计,去年总计稽查2753件,处分229件,总计罚锾约94万,不过今年上半稽查数1656,处分64件,裁罚金额则仅10万多元。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吕孟颖表示,去年国健署大力稽查电子烟,同时要求网购通路禁止相关产品上架,近期发现业者改以代码果冻果汁名义贩售电子烟产品,增加稽查难度。而现行《烟害防治法》违法贩售罚则仅可处分1千至3千元,难有遏止之效,修法版本裁处金额已经大幅提升,也盼尽速通过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