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满周年 拒烟联盟批国健署未落实执行
多个民间团体组成的「台湾拒烟联盟」21日召开记者会,指《烟害防制法》新法实施届满周年,但国健署的「烟害防制新法7大重点」实施成效,却发现有4项被评为不及格、3项待加强。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副总会长萧雯谦(右起)、台湾医界烟害防制联盟秘书长郭斐然、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台湾共善促进协会秘书长张文昌等人,共同呼吁政府硬起来,别让「健康台湾」成为口号,也不要被烟商带风向,真正落实台湾烟害防制法,维护年轻人的健康。(黄世麒摄)
《烟害防制法》新法22日实施届满周年,「台湾拒烟联盟」检视国健署去年3月公布的「烟害防制新法七大重点」实施成效,却发现其中半数以上(4项)被评为「不及格」、3项「待加强」。政府若放任青少年陷入烟害危机,如何能落实下任总统赖清德「健康台湾」的愿景?
国健署去年3月公布「烟害防制新法七大重点」中,「台湾拒烟联盟」检视认为,「烟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扩大室内外公共禁烟场所」、「增订加热烟健康风险评估审核机制」及「加重罚则」等4项不及格,.「全面禁止电子烟」、「未满20岁禁止吸烟」及「烟盒警示图文面积增加至50%」等3项则是待加强。
依据国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结果推估超过7.9万名青少年正在使用电子烟、超过1.6万名青少年正在使用加热烟。「台湾拒烟联盟」70个团体今天共同呼吁:烟商不要带风向,政府要硬起来,台湾烟害防制才能真正落实。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表示,112年民众透过董氏基金会检举的网路违法行销电子烟、加热烟的案件超过1800件。而根据国健署资料指出,违法案件超过7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卖等平台。她要求政府除加强稽查取缔外,也应对于违法使用者追溯其供应源头。
台湾共善促进协会秘书长张文昌表示,法令已执行一年了,所有酒吧、夜店都没禁烟。此外,近年崛起的水烟馆多与餐厅、酒吧结合,诉求时尚、社交、口味众多,也都未禁烟,请政府务必加强稽查取缔,给年轻人一个无烟的酒吧、夜店。
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日前经家长检举,加热烟商在还未通过上市审查前,就大肆于3天内接连举办24场说明会,对便利商店工读生行销广告加热烟,就已违反《烟害防制法》第15条所定禁止促销或广告之方式。呼吁政府依法每场处以5千万元罚款,这才算是加重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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