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酒驾、讲手机、未开灯 最高罚600元

▲冬季天黑变早车祸增多,员警主动帮装单车灯,夜间慢车不开灯最高罚600元。(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单车族要注意了!立法院会24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车等慢车行进间使用手机、酒驾,最高罚新台币600元,如果慢车驾驶人拒绝酒测,将处1200元罚锾。同时,慢车经过行人穿越道、交叉路口未礼让,及夜间未开灯,最高都可处600元。

台北市推出Youbike后,高雄市也推出Citybike,让更多人加入骑乘自行车、节能减碳行列台联党团提出修法,因应自行车行车数量不断增加,增订自行车夜间照明、行进使用手机及酒后驾车相关罚则

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法条文,增订自行车、三轮车等慢车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行驶到交岔路口转弯时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行、在设置供慢车行驶的人行道上未让行人优先通行,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此外,慢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未开启灯光、行进间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类似功能装置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行为、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将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如果慢车驾驶人拒绝酒精浓度测试,将处1200元罚锾。

现行条文规定汽车驾驶人开车使用行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类似功能装置,可处3000元罚锾,不过修法排除警备车消防车救护车驾驶人,依法执行任务必要或其他法令许可,得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