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最快10/1开罚!电动自行车超速最高罚1800元、未打方向灯加重罚

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考照,若经改造最高速度可达40公里与一般机车无异,加上不配戴安全帽无相关罚则,造成管理漏洞,衍生不少交通问题交通部近日预告修正相关法规,只要超过25公里速限者、未戴安全帽或擅自改装车辆都将即将开罚,另外,一般车辆转弯或变换车道前,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将加重罚锾至1200元至3600元,最快都即将在10月上路

▲一般车辆转弯、变换车道未打方向灯,罚锾将加重。(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交通部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12条及第2条」,明定电动自行车车主擅自改装,可处新台币1800元到5400元;超速可处900元到1800元;未依规定戴安全帽可处300元;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的罚缓也从原本的900元到1200元,加重为1200元到3600元。

▲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频传。(图/CFP)

交通部表示,未依规定显示方向灯违规将加重罚则部分,会让民众确实了解相关规定,以免造成后续执法认定疑虑,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中,也将通盘检讨各项方向灯规定,如转弯、变换车道前就必须打方向灯,相同车道超车时,也应打左方向灯并至与前车左侧保持50公分以上间隔,再打右方向灯驶入原行路线

警政署近5年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统计,分别为1,179件(2014年)、1,526 件(2015年)、1,658件(2016年)、2,163件(2017年)及2,930件(2018年截至11月),共累计高达6,646件,已有9,456人受伤,更有27人因此丧生,可见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逐年上升。

预告中也修正,从10月1日起,除交通勤务之警察、依法令执行指挥交通、交通稽查任务及各级学校交 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外之人员,不得于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依法可开罚1200元至2400元,若是在行人穿越道上随意拦车,则处3000元到6000元罚锾,如果致人受伤或死亡者,则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