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月底纳管 未挂牌罚3600元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电动自行车)需挂牌才能上路,并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始得行驶道路。图为民众骑乘电动自行车。(陈信翰摄)

微型电动二轮车(即电动自行车)由于不须车牌,也成外籍移工最爱。不过本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须挂牌、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未挂牌最重处3600元,未投保最重处1500元。此外,微型电动二轮车、汽机车若交通违规时被查到未投保强制险者,将并同开罚单。

据统计,全台约有65万台无牌照微型电动二轮车,今年5月4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公布后,本月30日起正式纳管,需登记、领用、挂牌照才能上路,且上路务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载人、不可酒驾、不可擅自改装、驾驶须满14岁。若未领牌上路,将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移交保管;若骑乘未经审验合格微型电动二轮车将没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在2年之内换号牌。

此外,以往未投保汽车强制险,只能在路边拦检稽查举发,本月30日起,将扩大举发,若驾驶人违反道交条例,如超速或违停等遭取缔,透过金管会和公路总局监理系统串接,可同步查是否投保强制险,一并开罚,微型电动二轮车可处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锾;机车则维持1500到3000元罚锾、汽车罚锾3000到1万5000元。

若未投保责任险还肇事者,将加重罚款。微型电动二轮车可罚9000到1万2000元、机车开罚1万到1万6000元、自用小客车开罚1万2000到2万4000元,其他包括大型车等可罚1万5000到3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