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纳管 微电车未挂牌上路最高罚3600元
▲稽查「微型电动二轮车」 。(图/屏东监理站提供)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微型电动二轮车」(简称微电车)已自111年11月30日起修法纳管,2年的宽限期即将届期,于今(113)年11月30日正式执法,未领用于道路行驶者,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之1规定,未依规定挂牌的车辆将处以新台币1,200元至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行驶,其中若车辆已经型式审验合格,将被移置保管;若是未经型式审验合格,则会被没入。
针对微电车管理,警方将持续执行监警联合稽查作业,进行未挂牌及违规改装的车辆加强路边拦查及宣导,请民众务必遵守新修正相关交通规定,绝不可心存侥幸,尽速完成挂牌并遵守交通法规,以免受罚。
屏东监理站站长罗振瑞呼吁,目前已在使用微电车的朋友,申办验车领牌地点除了监理机关外,因考量车辆电池续航力无法骑远,为服务使用中微电车领牌方便,监理站也规划到点服务,本(11)月已有多间经销商申请到点服务,请民众把握机会,另为免届时领牌塞车,请车主尽早申请领牌。
罗站长指出,相关到点服务时间及地点,可向该站或各经销商洽询。微电车相关资讯可至监理服务网首页-微型电动二轮车专区(https://www.mvdis.gov.tw)查询,请民众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