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11/30挂牌才能上路 违者最高可处3600元罚锾

▲南投警分局严抓微型电动二轮车违规。(图/记者高堂尧翻摄,下同)

记者高堂尧/南投报导

交通部规定「微型电动二轮车」于11月30日起须挂牌才能上路,南投警方指出,有鉴于车主多为外籍移工、不熟稔相关法令,已自月前起加强拦查微型电动二轮车,加强宣导车主尽速依法挂牌。

南投县警察局及南投分局于上月中旬起,在南投市及名间乡重要路口及微型电动二轮车易出现地点,如南岗路、成功三路、彰南路等路段加强拦查取缔违规,包含超速、违停、双载、不依标志标线指示行驶等,并于拦查时向车主宣导,应尽速依规定至监理单位申领牌照,避免新法上路后受罚。

南投分局说明,新法正式上路后,如违规未挂牌上路、遭警方拦查,可依法处车主1200元至3600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禁止驾驶,又如微型电动二轮车变更电池、控制器等原始规格,使微型电动二轮车可超出每小时25公里行驶速率上限时,也违反法令,可处900元至1800元罚锾。

南投分局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与一般汽机车规定不同,有其自身车辆及行驶规定应遵守,但同样都是上路车辆,驾驶人仍须遵守相关法令及交通安全规则,谨慎驾驶小心上路,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