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新制大限到 未挂牌投保最高罚3600元+扣车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11月30日起须领牌并投保,南投警方也加强宣导取缔。(图/记者高堂尧翻摄,下同)
记者高堂尧/南投报导
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与投保强制险新制将于11月30日上路,南投警方统计,今年1 月至10月微电车违规取缔计1350件,提醒本月底起未依规定办理车辆不得上路,违者处罚1200元至3600元罚锾,并禁止驾驶,车辆也将移置保管或没入。
南投县警局说明,新制重点包括:「挂牌要求」,所有微型电动二轮车均需向监理机关办理挂牌,并于车辆显著位置悬挂车牌,且挂牌时须提供车辆购买证明、使用手册或其他认证文件,违者最高处3600元罚锾;「强制险投保」则为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需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提供基本保障,违者处500元至1500元不等罚锾。
县警局指出,今年前10个月所取缔微电车违规案件中,常见违规项目为乘坐人数超过规定及不依相关规定行驶等,并强调骑乘微电车虽免驾照,但须年满 14 岁才能骑乘,违者最重处1200元罚锾,并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骑乘须戴合格安全帽,违者处300元罚锾;不得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违者最重处5400元罚锾;不得载人及限速于每小时 25公里以下,载人者将处300元至600元罚锾,超速者最重处1800元罚锾。
另骑乘中应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驶及夜间行车要开启灯光,违者最重处1200元罚锾;微电车亦不可酒驾、毒驾 ,违者最重处2400元罚锾,拒绝者处4800元罚锾,同样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县警局最后呼吁,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应尽速完成挂牌与投保程序,避免因违规受到罚锾,确保自身行车和其他用路人安全,盼透过新制实施达到降低事故,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