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电动二轮车11/30起未挂牌上路将取缔 最高可罚3600元

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挂牌上路,警方将依法取缔。(芦竹警分局)

微型电动二轮车因入手价低、轻巧方便代步,且年满14岁就能骑乘上路,常见高龄者、外籍移工及学生族群用来代步,交通部公路局自前年11月30日起实施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登记,祭出2年挂牌缓冲期即将截止,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电动二轮车未挂牌上路,警方将依法取缔。

过往微型电动二轮车常衍生违停、改装猖獗、超速及双载等乱象,因未挂牌造成警方取缔困难及移置保管后难以通知车主领回等问题,一旦肇事逃逸更是求偿无门,芦竹警察分局呼吁车主应尽速挂牌,违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规定,最高可处3600元以下罚锾并移置保管车辆,相关挂牌资讯请洽所在地公路监理机关或上网查询。

芦竹警分局长林鼎泰表示,现行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虽免考领驾照,但驾驶人须年满14岁,骑乘时也应遵守交通规则并配戴安全帽,不得载人、酒驾、非法改装,且行驶时速不可超过25公里,配合新制上路,芦警将加强取缔微电车违规行为,以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