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牌上路 11月30日起最高罰3600元

旧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从今年11月30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始可合法上路,否则依法最高可处3600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本报资料照片

旧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从今年11月30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始可合法上路,彰化监理站表示,届时将配合警方密集拦查,若未领牌上路被查获,依法最高可处3600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

彰化监理站指出,过去以电力为主且属慢车的电动自行车,因不需申请牌照及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衍生改装、超速(最大行驶速率每小时25公里)、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无法理赔等原因,2022年4月间完成修法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同年11月30日实施,微型电动二轮车须登记领用悬挂号牌、投保强制险及遵守行驶道路管理等规定,始可骑乘上路。

不过,微型电动二轮车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订有两年缓冲期限,从今年11月30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始可合法上路。依彰化监理站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彰化县已挂牌登记1万4222辆微电车,目前使用微型电动二轮车的民众,主要族群以外籍移工、银发族、在学学生等3类最多。

彰化监理站站长黄建兴表示,微型电动二轮车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的11月30日缓冲期结束后,彰化监理站将与警方配合在微电车出没热点及时段进行密集性拦查,如有未领用有效牌照、悬挂他车牌照或未悬挂牌照于道路停车行为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1200元到3600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呼吁车主在期限前领照。

彰化监理站提醒,办理微电车领牌时,需准备国民身分证正本、印章、出厂证明、统一发票、有效期间30日以上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证等文件,至各公路监理机关办理微电车实车查核,合格后核发牌照。相关资讯可上https://gov.tw/Wp2查询。

旧称电动自行车的微型电动二轮车,从今年11月30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始可合法上路,图为监理站办理审验。本报资料照片